国资委:对恶意收购、重大债务违约等特殊事项 各地国资委要牵头建立紧急干预机制
刘丽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12月6日,国资委召开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专题推进会。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会上表示,要加强对重要环节、重点领域监督,筑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堤坝。要突出重要环节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突出对“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吞挥霍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要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加大对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靠企吃企、设租寻租、违规挂靠、影子股东、影子公司等问题的监督整治力度。要防止重大风险,对恶意收购、重大债务违约等特殊事项,各地国资委要牵头建立紧急干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