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应当认定拍卖行为无效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最高人民法院11月9日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意见》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规定了执行异议之诉、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等虚假诉讼易发领域整治工作要求。《意见》规定,为规避调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虚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提起诉讼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的,应当认定拍卖行为无效。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最高人民法院11月9日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意见》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规定了执行异议之诉、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等虚假诉讼易发领域整治工作要求。《意见》规定,为规避调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虚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提起诉讼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的,应当认定拍卖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