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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南向通”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

彭扬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9月15日就《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内地金融机构可以自主“走出去”配置全球债券。“南向通”没有突破内地与香港现行政策框架,主要是通过加强两地债券市场基础服务机构合作,为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配置债券提供便捷通道。“南向通”的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起步阶段,“南向通”先开通现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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