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上市公司不得滥用停复牌机制
昝秀丽 吴科任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 吴科任)北京证券交易所9月5日消息,《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上市规则》贯彻"少停、短停、分阶段停"的监管原则,要求上市公司不得滥用停复牌机制,不得利用停牌替代信息保密,确保市场交易的连续性,保障投资者交易权利。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时间压缩至不超过10个交易日,筹划其他重大事项不超过5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形延期复牌的,连续停牌总时长不超过25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