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多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
倪铭娅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倪铭娅)商务部网站8月26日消息,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结合三类主体特点,鼓励金融机构继续落实好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等政策,研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小额度、短期限、多频次、快放款、轻担保的专项融资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与各地融资担保机构合作,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创新适合“首贷户”等业务的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