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审结判决泰禾集团偿还四川信托借款本息42.55亿元
李岚君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李岚君)据上海金融法院官微消息,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审结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诉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禾集团)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判决泰禾集团偿还本金39.95亿元,截至2020年1月19日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共计2.6亿余元并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本金39.95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恒祥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振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龙润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相应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