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自5月起符合条件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申请增量留抵退税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部网站4月28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