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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楼市调控政策“加码”:调整二套房信贷首付比例

张军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军)12月10日,宁波市住建局官微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称,宁波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该内容自12月1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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