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金公司修改转融通业务两项规则 取消券商转融通业务保证金提取比例限制
胡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7月3日晚间,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修改《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称“《保证金细则》”)及《转融通业务合同》(下称“《合同》”)的通知,取消证券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提取比例限制,并明确将《保证金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内容修改为“证券公司的保证金比例超过其保证金比例档次时,可以向本公司申请提取超出部分的保证金。申请提取担保资金的,还需满足本公司关于现金占应缴保证金比例的规定。《合同》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内容相应修改为“乙方保证金比例超过其保证金比例档次时,可以向甲方申请提取超出部分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