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郭梦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郭梦迪)浙商证券(601878 )7月3日收盘后公告称,公司股票于7月1日、7月2日、7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确认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天眼查资料显示,浙商证券总部设于浙江省杭州市。
中证网讯(记者 郭梦迪)浙商证券(601878 )7月3日收盘后公告称,公司股票于7月1日、7月2日、7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确认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天眼查资料显示,浙商证券总部设于浙江省杭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