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企业 可采取灵活的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十条,涉及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期间顺延,加大司法救助与企业帮扶等内容。
在中小微企业司法保护方面,《意见》强调,对于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可以采取灵活的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比如,在保障申请人权利前提下,能够“活封”的,尽量不“死封”,切实减少对困境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于企业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可以采取第三人保证担保、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等灵活的财产保全担保方式,尽量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除中小微企业外,对于陷入困境的个体工商户也需要司法保护和帮扶,《意见》对此也予以规定。同时,《意见》还要求,人民法院要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支持用人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依规采用灵活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