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适当下降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部网站16日消息,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 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适当下降,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贷款利率上限由不超过LPR+300BP下降为LPR+250BP,中、西部地区由不超过LPR+200BP下降为LPR+150BP,东部地区由不超过LPR+100BP下降为不超过LPR+50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