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获国务院国资委和吉林省国资委同意批复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一汽富维(600742)12月29日下午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一汽集团与原第二大股东亚东投资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和吉林省国资委同意批复。此前公告显示,一汽集团拟向亚东投资转让所持一汽富维2538.28万股股份,占一汽富维总股本的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亚东投资将成为一汽富维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吉林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