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补税金额不超400元免办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部网站14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显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