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深交所5月20日公告称,经查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等三项违规行为,决定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高俊芳,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洺豪,董事、副总经理张晶,董事、董事会秘书赵春志,副总经理张友奎、蒋强华、刘景晔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