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过环保验收 九洲药业子公司及负责人共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张斌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斌)九洲药业9月12日晚公告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8日对公司子公司江苏瑞科调查时发现,厂区内某一抗病毒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自2017年9月1日试生产到期后至检查时一直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江苏瑞科于近日收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江苏瑞科3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验收手续,并对江苏瑞科罚款四十万元,对江苏瑞科负责人陈殿生罚款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