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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完善财税体系与激励机制助力创新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辜胜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等多位领导专家日前在中国社科院财经院主办的“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建院4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表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点在于加快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由此需构建完备的财税支持体系,明晰产权,完善激励机制等。

  减税推进高新企业发展

  “当前,世界各地都兴起减税浪潮,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辜胜阻指出,我国也迫切需要加大财税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力度。

  辜胜阻认为,应当坚持减税和补贴协同发力,特别是要多减税,少补贴,采取多样化税收优惠措施。对补贴要“重申请、严监督”,实现事前、事后全过程激励,让高新技术企业“轻装上阵”。要构建完备的财税支持体系,多市场化和法治化,少行政措施;多建制度,造环境,少微观干预;多稳定预期,少应急多变。

  “减税一定要科学合理,要针对创新‘九死一生’的特性,综合考虑投资人盈亏收入来制定减税政策。”辜胜阻强调,风险投资是支持技术创新的坚实力量,主要针对初创期企业,这类企业失败的风险较高。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是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激励手段,包括资本利得税减免、税收抵扣等。要完善风险投资激励政策,引导支持更多的技术创新,特别是核心技术创新。

  辜胜阻还建议,要提高创新财税扶持政策的精准性。针对不同行业特性,优化税收制度设计。减小企业研发失败带来的风险,并将研发活动的经济效益内部化,助力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要降低减免税政策门槛,在不同规模、不同阶段的企业之间优化配置财政创新资源,避免研发资源的闲置与浪费,让税收激励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涵盖创新活动每个阶段,激发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

  健全科技人员激励机制

  近期结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针对科研人员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股权奖励递延纳税、职务创新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减半计入计征个税等。辜胜阻认为,人才是第一资源,要加强科研人员创新激励,让其能够获得基本收入稳定增长,绩效收益合理增长和成果转化的激励奖励,从而安心坐“冷板凳”。

  在王一鸣看来,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但关键核心技术仍然受制于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仍然不强,科技人员的创新潜力尚未得到充分释放。问题的核心在于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不健全,最根本的是产权激励机制不到位。  

  王一鸣认为,要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按照“确权在先”的原则,事先确定职务科技成果的权益分配。这项改革对解放科研生产力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产权明晰了,激励就有效了;二是有利于降低不确定性;三是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只有拥有产权才会考虑市场运用;四是有利于解决国有资产流失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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