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黄鹏)6月26日晚间,海利得(00220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10日收到的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到期失效。
公告显示,1月10日,证监会核准海利得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8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2017年12月27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取得上述批复后,公司积极推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但未能在证监会批复文件规定的6个月有效期内(即2018年6月26日前)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事宜,因此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海利得方面解释说,批复失效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发行条件不够成熟;二是由于公司目前经营性净现金流良好,预计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的资金能够满足当前募投项目的投资需要。
海利得方面强调,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未能如期完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继续按计划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公司的项目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