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拟全资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
欧阳剑环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剑环)华夏银行4月19日发布公告称,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全资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同时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全资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子公司。
据介绍,资产管理子公司拟初始注册资本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华夏银行持股比例100%,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并在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可引进战略投资者。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华夏银行持股比例100%,在适当时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在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可转让不超过30%的股权,以引进战略投资者。
华夏银行称,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是为顺应监管政策导向、增强资产管理业务竞争力、实现有效风险隔离的重要举措。设立子公司可明确资产管理业务的主体地位,完善和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华夏银行综合化经营能力。
华夏银行表示,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子公司是华夏银行顺应金融科技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普惠金融和新型经营发展模式的重要举措,通过创新差异化发展模式,既独立于原有业务和客户群体,又可发挥协同效应,有效提升服务水平,降低银行运营成本,并可通过风险隔离将创新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子公司符合监管政策导向,符合国内外银行业创新发展趋势,也符合华夏银行自身业务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