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星:银行和保险机构必须建立起良好的公司治理架构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剑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兆星24日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对于下一步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工作,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必须要建立起良好的公司治理架构、良好的风险管控和内控体系,同时,也要要求和鼓励银行、保险回归本源,真正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减少体内循环,减少无效的、不利于向实体经济提供服务的表外业务。这既是防范风险的需要,也是服务实体经济的需要。
王兆星指出,银保合并不仅有利于加强对保险和银行机构的监管,促进银行业和保险业健康发展,同时充分利用银行信贷资金来源与保险信贷资金来源,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基础建设融资提供短、中长期资金结构。
王兆星进一步指出,保险机构可以提供长期稳定资金,银行既可以吸收短期资金,也有部分稳定长期资金来源。新的资金来源组合和运营组合、风险管控方式,可以为“一带一路”提供更加优化、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但只有银行和保险还不够,还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债券市场,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特别是绿色债券,提供不同期限的资金服务。
对于下一步银行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方面,王兆星表示应从四个方面来进行努力和探索。一是要继续扩大开放,增强包容与合作。截止2017年末,已经有10家中资银行在26个“一带一路”国家设立了68家一级的分支机构;“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资银行共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项目超过2600个,累计发放贷款超过2000亿元。同时,共有来自21个“一带一路”国家的55家银行已经在华设立了机构。
“近期监管部门正积极稳妥地推进银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已宣布了一系列扩大对外开放的措施,将为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经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王兆星指出,同时,为加强中国银行和“一带一路”国家银行的合作,截至目前监管部门已与32个“一带一路”国家的监管当局签订了监管备忘录,将为下一步中国的中资银行和“一带一路”国家的银行合作创造更好条件,提供更好的保障。
二要不断创新产品服务和合作方式。王兆星指出,在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同时,中国的银行也在不断加强在产品服务和工作模式方面的创新,着力满足“一带一路”建设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三要继续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王兆星介绍,中资银行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同时,也主动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部分中资银行积极践行绿色金融理念,探索发展绿色信贷和发行绿色债券,为绿色经济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另外,中资银行还积极支持“一带一路”中小企业和民生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积极发展和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此外,中资银行提供融资的同时也注重融智,积极为“一带一路”国家培养和储备本地专业化人才。
四要坚持和探索政府引导、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模式,管控好各种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