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
李先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李先飞)据财政部网站11月6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同时,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此外,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