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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股份:诉螺蛳湾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获法院受理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美芝股份(002856)9月28日午间公告称,公司于 2017年 9 月 27 日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云 01 民初 2118号),因昆明螺蛳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螺蛳”或“被告”)拖延拒付工程款,公司诉螺蛳湾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已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公告称,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螺蛳湾签订《昆明螺蛳湾中心一期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为一、二、三标段精装修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人民币176,631,797.39 元。2015 年 7 月 15 日,公司与螺蛳湾签订《昆明螺蛳湾中心一期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一)》,确定展示中心由公司负责施工,工程价款暂定人民币 2,870,865.96 元。2016 年 10 月 8 日,公司与螺蛳湾签订《昆明螺蛳湾中心一期室内装修工程补充协议(二)拆除工程》,拆除工程暂定总价人民币3,737,018.86 元。

  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与螺蛳湾完成展示中心装修工程的结算,双方签订《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工程结算款为人民币 3,186,135.11 元。2016 年 11月 6 日,公司与螺蛳湾完成一、二、三标段工程款结算,双方签署《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公司已完工程结算价款为人民币 98,067,418.29 元。拆除工程经公司结算,工程价款为人民币 4,522,384.66 元。三项工程合计,螺蛳湾应付公司工程款人民币 105,775,938.06 元,已付公司工程款人民币 65,633,628.35 元,欠付公司工程款人民币 40,142,309.71 元。

  公司表示,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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