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结算发布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则 5月5日开始正式实施
毛万熙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对于新老规则的过渡衔接,中结算称,对5月5日之前已获得结算参与人资格的证券公司,将自动获得证券公司类结算参与人资格和参与多边净额担保结算业务资格,中结算与证券公司签订的证券资金结算协议继续沿用。5月5日之前已参与中结算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的托管银行、QFII 托管银行和上市商业银行,将自动获得银行类结算参与人资格和参与多边净额担保结算业务资格。
为配合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则(2014年修订版)的发布实施,明确结算参与人管理工作的具体安排,中结算还制定了配套的《结算参与人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