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中证解读:*ST天一拟改重组方案 或动景峰制药定价

王荣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ST 天一(000908)公告,公司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对重组方案中作价公允等问题进行修订完善后,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2013年12月26日,*ST 天一公告,证监会12月25日召开的2013年第46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

  并购重组委认为,公司重组方案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的规定。

  当日,公司的股价便被封在了跌停板上,并且连续6个跌停。

  今年1月9日,*ST 天一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叶湘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自1月10日公司开始停牌。

  按照证监会的上述决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此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召开董事会,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决议。

  经过10天的“筹划”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公司经营困难、财务危机,提升公司质量,公司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根据*ST天一9月30日发布的重组方案,公司将置出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给长城公司,并拟非公开发行4.65亿股,向景峰制药原股东购买合计持有的景峰制药100%股权。根据评估,景峰制药100%股权评估值和交易价格确定为35.02亿元。

  由于“资产定价公允”是方案未获通过的原因,因而分析人士指出,对于收购资产景峰制药的定价或许会有改变。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