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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股份董事长朱寅:现金分红是公司必须正视的问题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18-02-05 15:43

    中证网讯 (记者 徐金忠)“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于2018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召开。标准股份董事长朱寅在说明会上表示,截至2016年度,公司累计实施利润分配9次,累计现金分红2.73亿元。公司2000年上市,募集资金4.08亿元。但公司2012年—2016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尤其是投资者关注的2015年和2016年公司盈利但未进行分红,是公司必须正视的问题。

    朱寅表示,公司近年来未实施现金分红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行业因素。公司所处的缝制行业是完全竞争行业,2010年行业阶段性高峰过后,业内公司普遍经营发展困难,进而导致了以价格为主导的恶性竞争,公司也不能幸免。在此过程中,公司做了很多努力,诸如产品结构调整、生产成本控制、母子公司资源协同整合、销售体系优化等等,但结果不尽如人意,主业未能实现盈利。二是财务因素。单纯从财务报表上看,2012年以来公司确实有3年净利润是正的,表面上有条件进行现金分红。但盈利的来源是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不具有持续性,若进行现金分红,无异于杀鸡取卵,会对公司后续经营的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并且《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规定“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不得用于现金分红”。三是投资因素。本着持续发展和主业振兴的理念,公司对标准海菱和标准欧洲进行投资,支持其转型升级和创新研发,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将资金投入到再循环中,也算是为投资者长远考虑。从结果来看,投资反馈是正向的。标准海菱在厚料领域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进入标准体系后毛利水平持续提升。标准欧洲的研发成果走在行业前列,销售额也逐年增长。四是股东因素。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也得到了大股东的理解和支持。鉴于公司的发展现状,公司大股东标准集团表示,要支持公司持续发展,尽快通过调整转型扭转不利局面,可将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待走出困境后再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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