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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企业转板过会率1月仅36.3%发审委关注三大问题

分享到微信2018-02-02 09:02 | 分享到: 作者:卢梦匀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问:挂牌期间是否受到处罚

  在市场挂牌交易,就需遵循市场规则。发审委在审核新三板拟IPO企业时,要求企业说明在挂牌期间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挂牌期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如贝斯达,发审委发现这家公司在挂牌期间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2016年9月,贝斯达发布了一则《承诺函》,表示在取得股转登记函之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了工程款。虽然贝斯达未被全国股转公司处罚,但是发审委依旧要求贝斯达说明相关责任人员最后承担了什么责任、如何规避此类情况发生等。

  与资金占用“结伴而行”的关联交易也受到发审委关注。全国股转公司今年1月发布了32份自律监管措施决定,其中70%是针对挂牌公司存在的关联交易行为。梳理1月份发审委会议结果,有4家IPO被否的企业被要求详细说明关联方、关联交易或者是否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等问题。由此可见,股转公司严格规定的事项,也是发审委审核时关注的问题。

  在挂牌新三板后,企业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规定、履行义务。挂牌期间,公司的财务、内控、是否违规都在股转公司官网有据可查,想要在IPO时粉饰是行不通的。

  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小组组长彭海表示,拟IPO的新三板企业必须做到规范经营、不存在明显瑕疵、财务数据真实,正确审视自身是否符合上市要求,才能避免上会被否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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