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政策红利
那么,新三板挂牌公司大额现金分红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正如上述分析的几个特点,股权比例集中的情况下,大额现金分红最大的受益者毫无疑问是公司的大股东。按照天地壹号的股权比例来计算,3亿的分红中有接近2.3亿的比例将被大股东收入囊中。相比持股比例仅有不足1%的外部投资者来讲,分红获利的程度天差地别。
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9月12日便向记者指出:“这种情况下少数原股东受益,受益者集中,新三板公司不像A股公司新进投资者可参与分红预期股票的收益和炒作。这种股东集中的三板企业,分红方案也方便通过实施,肥水不流外人田。”
让大股东有动力通过分红获利的最大原因即是新三板市场的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
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免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尽管这一政策的核心初衷是引导投资者形成长期投资的价值观,但这也为新三板市场大股东通过分红获利避税提供了最好的政策保障。通常来讲,大股东持有公司股权必定超过1年,因此适用于免税的条件。相比一般企业,如此大规模现金分红所能够避税的规模十分可观。
除此之外,付立春还讲道:“因为现在监管对于大股东占款要求是越来越严格了,原有的大股东占款行为就可能得到规范,大股东其他获得现金流的方式可能就越来越局限,现金分红是其中一个比较好的方式。”
记者还发现,一些拟IPO企业有很强的分红诉求。今年中报期,一些拟IPO企业在IPO前夕将公司账上的现金进行了清仓式的分红。一位北京地区的投行人士9月13日分析称:“由于原始股东大多不愿与IPO新引入股东分享留存利润,因此,企业在上市前大手笔分红其实是挺常见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