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创环保: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罗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罗京)12月2日,德创环保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2023年4月,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能汇宸)持有的浙江飞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时,公司未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前期与宁能汇宸签订担保书等协议的情况。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7条等规定。在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金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沈鑫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多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上交所决定对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金猛、时任董事会秘书沈鑫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1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