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2023年煤炭产量6.2亿吨 自产煤全年保持月产5000万吨峰值水平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1月11日,国家能源集团新闻发言人黄清在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工作新闻发布会中表示,2023年,国家能源集团煤炭产量6.2亿吨,煤炭销量8.3亿吨,约占全国1/6;发电装机3.2亿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1.1亿千瓦、占比35.5%;发电量1.2万亿千瓦时,约占全国1/7;供热量5.3亿吉焦,约占全国1/8;铁路货运量5.7亿吨,约占全国1/9;化工品产量2923万吨。全面完成国资委“一利五率”考核目标,连续六年获得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A级,集团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年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呈现出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据了解,国家能源集团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为首要职责,认真落实国资委“一增一稳四提升”要求,坚持以煤炭保能源安全,以煤电保电力稳定,巩固拓展常态化长效化保供机制,有力应对高温暴雨寒潮天气及自然灾害影响,全面完成迎峰度夏度冬、大运会、亚运会等重要保供任务,安全环保形势总体平稳。
“2023年煤炭产业增产增供有力有效,自产煤全年保持月产5000万吨峰值水平,实现长周期、高负荷稳定供应。疆煤出区量突破1475万吨。电力产业稳定供应保障到位,抓好‘高开机率、高负荷率、长周期连续运行’管理,供热量保持全国第一。运输产业科学谋划产业布局,路港航一体化反向运输新通道顺利打通,拓展疆煤出区、西煤东运、北煤南下等新通道。”黄清介绍。
面向2024年,黄清表示,国家能源集团将聚力安全发展,在全链条保障能源供应上塑造新优势。着力保障能源安全。不折不扣执行国家能源保供政策,坚持以煤为“锚”做好保供稳价,确保高质量完成能源保供任务。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加强煤炭增储上产,加强煤矿基建管理和采掘计划管理,保持自产煤安全高效生产,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