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条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网站显示,《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第2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促进快递发展的保障措施,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导向,优化快递市场秩序的规制方式,加强消费者使用快递服务的权益保护,体现快递安全发展的制度要求,完善快递行业治理的制度手段等。
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办法》总则指出,该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用户、快递从业人员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办法》共计九章五十七条,在发展保障章节,根据上位法精神,对促进快递业发展相关要求作出规定;在绿色低碳发展章节,对快递企业践行绿色发展要求,落实环境保护义务作出规定;在市场秩序章节,进一步明确快递市场准入管理要求,强化了市场主体合规经营义务;在快递服务章节,就规范服务作业,提升服务质量等对快递企业作出规定;在安全发展章节,强化快递安全管理要求,重点就加强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作出规定;在监督管理章节,规定了有关执法检查措施;在法律责任章节,规定了违法行为的罚则。
其中,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办法》提出,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引导用户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运输、使用绿色能源。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加强包装操作规范,运用信息技术,优化包装结构,优先使用产品原包装,在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
《办法》提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优先采购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使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包装产品,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塑料制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不断提高快递包装复用比例,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快递包装。
安全发展方面,《办法》提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总部快递企业应当督促其他使用与其统一的商标、字号、快递运单及其配套的信息系统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安全自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安全制度。
《办法》提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码号使用、销毁等管理制度,实行码号使用信息、用户信息、快递物品信息关联管理,保证快件可以跟踪查询。
快递年业务量首次突破1200亿件
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23年12月初,我国快递年业务量首次突破1200亿件。自2021年以来,我国快递年业务量连续三年突破1000亿件,直至此次首次突破1200亿件大关,成为快递业发展的又一标志性事件。
国家邮政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11月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完成165.8亿件,同比增长29.7%。其中,快递业务量完成136.4亿件,同比增长31.9%。2023年1-11月,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463.1亿件,同比增长15.8%。其中,快递业务量(不包含邮政集团包裹业务)累计完成1188.2亿件,同比增长18.6%。
2023年1-11月,同城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22.4亿件,同比增长4.8%;异地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038.3亿件,同比增长19.7%;国际/港澳台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27.5亿件,同比增长54.1%。2023年1-11月,同城、异地、国际/港澳台快递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10.3%、87.4%和2.3%;业务收入分别占全部快递收入的5.9%、49.8%和11.5%。
2023年1-11月,东、中、西部地区快递业务量比重分别为75.3%、16.7%和8.0%,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76.2%、14.1%和9.7%。与去年同期相比,东部地区快递业务量比重下降1.6个百分点,快递业务收入比重下降1.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快递业务量比重上升1个百分点,快递业务收入比重上升0.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快递业务量比重上升0.6个百分点,快递业务收入比重上升0.7个百分点。
国海证券研报分析认为,2023年是我国快递行业供需修复、成本改善的红利期。全年快递行业供需两端全面复苏,产能爬坡及油价均值回归带来成本端的大幅改善,成本降幅基本对冲了价格降幅,头部企业单票盈利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