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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矿业: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涉及金额1391.34万元

何昱璞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何昱璞)藏格矿业7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7月19日公司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基本账户及部分其他账户被冻结,相关账户资金余额1391.34万元。  

  公告显示,经公司向被冻结账户的开户行询问,了解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裁定确定冻结金额2572.12万元,实际冻结账户金额1391.34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执行裁定等司法文书。经查询公司历史资料,本次司法冻结涉及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前与建行峰峰支行借款担保纠纷一案。

  公司表示,截至7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8.44亿元,被冻结账户的资金余额为1391.34万元,占公司及子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0.7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1%。公司主要业务为氯化钾、碳酸锂的生产与销售,其中氯化钾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独立经营,碳酸锂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独立经营,公司本部仅为管理中心。因此本次账户冻结不会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进行。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虽然包含公司基本账户及一般账户,但不属于公司目前用于收取货款和支付成本费用的主要账户,因此本次账户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认为,建行峰峰支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当,对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损害了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尽快向执行法院提请执行异议,尽快处理账户冻结事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时公司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六)“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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