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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农商行:股东拟联合增持以稳定公司股价

王珞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王珞)沪农商行11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拟采取由股东国际集团、国资经营、国际资管、久事集团和浙江沪杭甬,以不低于最近一个年度其自该行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15%的资金,增持该行股份的措施以稳定股价。

  其中,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国资经营、国际资管本次合计拟增持的金额不低于7348.00万元,久事集团和浙江沪杭甬本次拟增持的金额分别不低于6164.28万元、3920.9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公司称,自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A股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9.42元/股(扣除派息调整后),触发公司稳定股价措施。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公司将不采取通过回购股份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根据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顺序,公司将采取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括本公司首发上市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下同)在符合银保监会对本公司股东资格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增持股票的措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其中,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商业银行主要股东“两参一控”的相关规定。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银保监会《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的相关规定。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无法参与本次增持。

  因此,参与公司本次稳定股价的增持主体为:国际集团、国资经营、国际资管、久事集团和浙江沪杭甬,持公司股票比例分别为0.71%、8.57%、0.0001%、7.61%和4.85%。其中,国资经营和国际资管为国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合计超过5%;浙江沪杭甬为公司首发上市前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股东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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