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斥资2000万元 湖南发展携手株洲国资试水光伏发电

段芳媛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段芳媛) 2月11日晚间,湖南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水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株洲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湖南发展渌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新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2000万元。

  新公司成立后,其拟与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渌口产业发展集团”)签订《南洲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渌口产业发展集团系株洲国资企业。

  公告显示,光伏项目拟覆盖范围为渌口区南洲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及三联厂房共20栋,由湖南发展出资修建光伏电站并运营维护,涉及建筑物使用权均为渌口产业发展集团自有且无偿提供,屋顶总面积约3.69万平方米,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445.1千瓦。

  据了解,湖南发展深耕清洁能源领域已久,公司立足水电业务,以湖南发展水电公司为平台,运营管理湖南境内的株洲航电、鸟儿巢2座水电站。光伏项目建成后,湖南发展可控总装机容量将增长至17.44万千瓦,同比上升2.61%。

  湖南发展总裁刘志刚介绍,本次新设全资孙公司开发光伏项目,是公司首次涉足光伏领域,此举意在拓宽公司能源板块业务,完善能源产业布局,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光伏项目开发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是践行国家能源局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有益尝试。

  巧合的是,湖南发展涉足光伏赛道的动作,与国家相关政策神同步。2月10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要求“十四五”时期,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构建以水电、光伏等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为清洁能源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系列坚实的政策保障。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