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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湖“手抖”发布独董关于“董事胡”独立意见

王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王珞)12月7日晚,天目湖发布《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胡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其中“董事胡”的提法颇为引人注目。

  从公告内容来看,天目湖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张燕、杨军、伏磊表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查提名程序、查阅相关董事候选人简历、听取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与相关候选人充分沟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涛先生被提名的相关程序合法,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显然,所谓“董事胡”的提法是个笔误。

  此前,康美虚假陈述赔偿案一审判决出炉,5名独董被分别判令就公司赔偿额的10%、5%承担连带责任。由于此案总赔偿金额高达24.59亿元,独董个人被连带的部分也高达2.46亿元、1.23亿元,此番是对市场震动最大的一次。此后更是掀起了辞职潮,很多独董表示基于个人原因而辞职。显然,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决定着独立董事职业风险的高低,如今天目湖手抖发布了“董事胡”公告,或许也会让该公司的独立董事们惊出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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