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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农集团重整:法院准许其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见习记者 倪铭 记者 赵毅波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见习记者 倪铭 记者 赵毅波)7月26日晚,ST红太阳公告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准许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据公告,南一农集团内部治理机制完备,具备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能力,继续营业有利于保留公司品牌效应,维护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价值,有利于维护债权人、职工等各方利益,保障南一农集团重整工作顺利进行。

  高淳法院于6月25日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担任南一农集团重整管理人,并于2021年7月2日入驻接管南一农集团。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管理人调查报告,南一农集团内部治理机制完备,具备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能力,其破产原因是出现流动性危机后,涉及大量诉讼,致公司财产被查封、账户被冻结而造成经营困难。

  法院称,南一农集团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有利于维持南一农集团的重整价值,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能性极小。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红太阳是一家上下游一体化、以农业、三药及三药中间体业务为主体的企业,主营环保农药、三药及三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生物医药的生产销售和农药产品包装物制造经营。

  7月15日,ST红太阳发布的2021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3500万元,同比下降47.49%—54.99%。公告显示业绩变动的原因为2021年上半年,公司面临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全球疫情蔓延以及国内安全环保政策加码等多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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