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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神娱乐:法院判决金额减少约0.52亿元 增加本期利润约0.18亿元

董添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天神娱乐7月2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对国投泰康与公司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国投泰康对公司享有的债权为4.22亿元,公司在重整程序中已按一审判决金额预留了相应股票,本次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决金额变更为3.70亿元,减少了约0.52亿元,相应减少的股票冲减债务重组收益后增加本期利润约0.18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12月,天神娱乐公告称,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0.51亿元)与国投泰康(出资2.89亿元)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天神娱乐承担收购和补差义务。2017年,合伙企业与腾讯一道投资了头部影视公司工夫影业。

  2018年,受游戏、影视行业冲击影响,天神娱乐业绩发生断崖式下滑,并引发商誉减值、债务违约等一系列连锁反应,资产冻结、账户冻结、强制执行接踵而至。国投泰康于2019年5月对公司提起诉讼。

  重整期间,一审法院判决国投泰康对天神娱乐享有的债权为4.22亿元,收到判决书后,天神娱乐公告称不服一审判决并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的《重整计划》和《债权申报表》,国投泰康按照一审判决金额做了债权申报,经过债权审查工作,管理人为国投泰康确认了2.89亿元债权,其余1.33亿元债权因天神娱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而暂缓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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