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吉林:实施“秸秆变肉”和千万头肉牛工程 打造全国“大肉库”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4月13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将实施“秸秆变肉”和千万头肉牛两大标志性工程,打造全国“大肉库”。

  吉林省政府此前出台了《吉林省“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以发展肉牛、肉羊、奶牛和梅花鹿四大产业为支撑,构建秸秆饲料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农牧循环经济。

  吉林省是全国重要的优势肉牛主产区,肉牛总量规模、质量标准、种源建设等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吉林省明确提出,要发挥畜牧业的中轴产业作用,实施“秸秆变肉”标志性工程,启动1000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建设承载粮食及副产物转化增值的畜牧大产业,打造全国“大肉库”。

  为此,吉林省将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支持秸秆养畜集中示范区建设,支持肉牛保险和投融资创新,支持肉牛大县加快发展和基础母牛扩群增量,支持肉牛良种繁育、规模养殖和精深加工。

  具体来看,吉林省将加快秸秆饲料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产品研发,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过腹增值。在全省选择一批基础好的县市、乡镇和村屯,加快推进秸秆养畜集中示范区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整乡、整村推进牛羊鹿养殖,形成“一乡一品、数村一业”的产业格局。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牵头设立肉牛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肉牛政策性保险,每头牛最高保额由1万元提高至1.5万元,保费不变;鼓励银行通过保险抵押开展肉牛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养殖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贴息。

  吉林省将对年度新增肉牛存栏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每年在中央和省级可用于支持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给予奖励;对肉牛养殖企业从国外新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每头30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见犊的,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每头10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支持肉牛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牛站建设,每个肉牛核心育种场补助200万元,每个种公牛站补助100万元;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每头补助1万元;支持延边黄牛养殖企业使用胚胎移植技术,每枚胚胎补助500元;鼓励各市县统筹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府债券及返乡创业等方面资金,开展万头牛场、千头牛场和屠宰加工等项目建设;支持肉牛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对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用于产品研发。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