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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海特高新12月25日晚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飚及其一致行动人LI ZAICHUN的通知,其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12月14日,李飚及其一致行动人LI ZAICHUN与青岛金水海特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水海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飚及其一致行动人LI ZAICHUN以19.33元/股的价格向金水海特合计转让其持有的海特高新6345.61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8.38%。
    12月25日,公司收到李飚及LI ZAICHUN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日期为12月24日。
    海特高新表示,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系交易双方响应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交易双方的优势资源协同,增强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更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股东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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