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圆通速递:特定股东上海圆鼎减持0.62%公司股份

崔小粟 实习记者金一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崔小粟 实习记者金一丹)12月15日晚,圆通速递发布公告称,上海圆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圆鼎”)出于资金筹划考虑,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69.26万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2%。
  据悉,上海圆鼎持圆通速递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69.2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上海圆鼎原名为平潭圆鼎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6年9月通过认购圆通速递2016年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成为公司特定股东。上海圆鼎主要由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构成,因圆通速递实际控制人之一喻会蛟为其普通合伙人组成人员,因此上海圆鼎与喻会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