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多措并举 持续提升回报投资者能力
上市公司用“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的力度逐年提升,重回报的市场氛围逐步形成。
根据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模合计约1.36万亿元,同比增长约10.7%,实施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占全部上市公司总数约66%。云南白药、回天新材、宇通客车、华能国际等上市公司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分红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投资者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回报投资者能力显著提升。
云南白药
多举措提高投资者回报
云南白药始终将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宗旨,持续深耕药品、健康品、中药资源、医药商业四大业务板块,不断开拓创新,实现了产品立体化、产业跨界化、消费多元化的全新布局,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持续稳健发展,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逐步提升。2019年,公司分红总金额占归母净利润比例高达91.60%,创历年之最。自1993年上市以来,公司连续27年实现对股东分红。不考虑差异化退税等因素的影响,云南白药累计分红金额达到110.74亿元,是A股股东回报最高的上市公司之一。
云南白药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合规性。2020年9月,深交所公布2019年度信披考核结果,云南白药再次获得A类评价。至此,公司连续14年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考评A类评价,是深市逾2000家上市公司中信息披露工作多年持续保持高水准运作的佼佼者之一。
云南白药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将继续做好投资者回报工作,不断完善治理架构和管理制度,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提升相关领域专业水平,结合经营情况努力延续稳健的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公司发展的支撑作用,让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技中获得更加长远、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推动云南白药市值成长、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加倍努力。
回天新材
创新发展履责回报社会
回天新材自上市以来,保持了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根据行业现状及特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并兼顾股东利益和投资者诉求,公司合理制定权益分派方案,坚持每年给股东分红,踏实回报投资者,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59449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61%。
在进行法定信息披露的同时,回天新材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组织召开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在历次股东大会中邀请投资者代表参会、投票,并就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等进行深入交流;积极参加湖北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在线回复投资者所有提问;日常工作中通过及时接听热线电话、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接待机构投资者、研究员分析师及媒体现场调研;组织路演、网络会议、参加券商策略会等,与投资者进行全面、深入的沟通,在公平合规的前提下保障投资者对公司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以传播公司投资价值,树立和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宇通客车
积极回报股东
自1997年上市以来,宇通客车坚持以持续丰厚的分红积极回馈股东。截至2019年,除1999年和2002年因大规模资本开支未进行现金分红外,23年间共现金分红21次,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255.93亿元,累计分红派现149.30亿元,分红金额远超募集资金(29.56亿元,含发行费用),累计分红率58.33%,远超市场平均水平。公司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创造了良好的社会价值和股东回报,也是宇通客车践行投资者保护、积极回报股东的重要方式,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核心。
宇通客车始终重视技术发展,维持充足的研发投入,专注于客车领域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历经十余年技术攻关,在节能与新能源客车高效动力系统、动力电池集成与管理、整车控制与节能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资本市场和股东的支持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宇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已发展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客车生产企业之一。
华能国际
坚持积极、平衡、稳定的派息政策
自上市以来,华能国际坚守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增长回报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工作,通过制定积极、平衡、稳定的派息政策,最终实现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为体现分红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华能国际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华能国际自1998年开始每年向股东派发股息,多年来派息从未中断,截至2019年底累计派息金额达到人民币577亿元。2008年,公司出现历史上首次年度亏损,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可以不派发股息。但为回报股东对公司的长期关注和支持,公司董事会决定依然进行年度分红,每股派息0.1元。此举使华能国际更加巩固了其在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形象。
华能国际高度重视股东和投资者对分红的不同需求。2018年,为让全体股东更好地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经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华能国际决定在未来三年进一步提高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比例,制定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至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即:在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70%,且每股派息不低于0.1元人民币。更高分红比例的政策体现了华能国际一直以来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增长回报的发展理念。
华能国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司仍将继续坚持积极、平衡、稳定的派息政策,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努力实现股东回报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