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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 营口港务集团将成公司第一大股东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大连港(601880)9月4日晚公告称,公司将以向营口港所有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本次权益变动后,营口港务集团将直接持有大连港76.16亿股股份,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大连港总股本的33.67%,成为大连港第一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大连港集团、群力国际、布罗德福国际及辽宁港湾金控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下降。公司实控人不会发生变化。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大连港将以向营口港所有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并将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1亿元。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营口港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将承继及承接营口港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据悉,根据换股草案,营口港与大连港的换股比例为1:1.5146,即每1股营口港股票可以换得1.5146股大连港A股股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大连港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的成交金额,为164.41亿元。

  大连港是我国东北地区最大的集装箱枢纽港和油品、液体化工品储运分拨基地之一、重要的矿石分拨中心、散杂货转运中心以及最具竞争力的粮食转运中心。营口港是我国东北地区最大的内贸集装箱枢纽港、“一带一路”中欧物流海铁联运重要的中转港,也是沈阳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的重要枢纽港。

  本次合并后,大连港和营口港将实现港口资源全面整合,业务协同效应将充分释放。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大连港将成为东北地区最核心的出海口。营口港的低陆路运输成本优势、集疏运条件优势将进一步提升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大连港的经营效益,并且其下属的集装箱、汽车、煤炭、散粮、矿石、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等专业性码头将纳入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大连港的统一战略规划和资产体系,充分发挥协同作用,进一步提高整体港口资产及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发展空间。通过货源、航线以及客户群体的整合,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大连港将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揽货能力,进一步提高业务增长质量,在巩固国内市场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辽宁省积极推动港口整合。2017年6月,招商局集团与辽宁省政府启动辽宁港口整合工作,通过建立辽宁港口统一运营平台,以大连港集团和营口港务集团为基础,开展央企、地方合作,全面提升辽宁港口的综合竞争力。

  2017年11月27日,辽宁省港口整合平台——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成立。2018年2月9日,大连港集团、营口港务集团股权上划工作完成,并完成工商变更。2018年11月3日,招商局集团、辽宁省、大连市、营口市、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辽宁省港口合作增资协议,招商局集团通过增资方式入股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并取得49.9%的股权。2018年11月29日,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完成更名及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正式变更为“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同年12月3日,股权交割工作顺利完成。2019年1月4日,辽宁港口集团正式挂牌成立。2019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同意辽宁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辽宁港口集团1.1%股权无偿划转给招商局辽宁。

  此前发布的《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也指出,深入推进大连、营口、丹东、锦州、盘锦、葫芦岛等沿海港口整合,打造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世界级港口集群。方案还指出,深化与招商局集团合作,加快辽宁港口整合,建设以世界级海陆港口集群为支撑的辽宁“港口经济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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