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拟于4月30日前启动不超1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康曦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阳泉煤业(600348)4月3日晚公告,公司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条款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告显示,鉴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将与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简称“此次发行”)有关的事项授权董事会决定。2018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与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商议,拟于4月30日前启动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该期发行”)的相关工作。
此次发行采用分期发行方式,该期发行为第三期发行,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总经理在询价过程中结合市场情况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