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黄河旋风及相关责任人被公开谴责

收购标的业绩“变脸” 补偿承诺未履行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丧失重组标的控制权

  2015年11月1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已完成上海明匠的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明匠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但公司2017年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为公司重组标的上海明匠未能提供会计账簿及凭证等财务资料,无法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因而无法判断上海明匠财务报表的公允性。

  2018年4月28日,黄河旋风披露与陈俊签署转让上海明匠100%股权的协议,并在协议中表示由于上海明匠与公司自身业务跨度较大,公司管理理念、风险把控、发展思路与上海明匠出现分歧,无法按照公司自身发展思路实质控制上海明匠。同时,因上海明匠对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不予配合,致使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不能进行,公司已丧失对上海明匠的控制。

  此外,陈俊在回复交易所于2018年4月27日发出的两封问询函中表示,对上海明匠目前拥有实质控制权,为上海明匠的实际控制人。但在其后回复交易所于5月8日发出的问询函中,陈俊却声称,自己实质上不存在控制上海明匠的权利。自上市公司2015年完成对上海明匠全资收购后,控制权即归上市公司,自己只是受上市公司聘请担任上海明匠执行董事,对上海明匠拥有日常决策和管理权,不属于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可随时解聘。其工作职责仅是根据上市公司授权对上海明匠行使经营管理权。

  上交所表示,陈俊在上述信息披露过程中未能保证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前后一致性,违反了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另据查明,陈俊还存在通过媒体提前披露重要信息,违反信披公平原则的违规事项。

  

  

上一页12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