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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慈航上半年业绩巨亏 半年报引独董异议

于蒙蒙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于蒙蒙)金洲慈航(000587829日晚公布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4亿元,同比下降86.4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亿元,上年同期为7660.25万元。

  这份业绩巨亏的半年报同时引来三位独董的异议。金洲慈航董事会829日上午审议《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议案,有5名董事同意,1名董事反对,2名董事弃权。独立董事夏斌反对,独立董事胡凤滨和纪长钦弃权,主要原因是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因此未同意该议案。

  三位独董表示,报告期内,基于2018年度内控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意见的事项仍未解决,无法保证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金洲慈航2018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涉三项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1231日,金洲慈航控股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丰汇租赁)融资租赁形成的应收租赁款为101.42亿元、委托贷款为84.77 亿元,收购丰汇租赁形成的商誉36.6亿元,报告期共计提减值准备18.6亿元。受内外部环境影响,丰汇租赁报告期经营业务下滑,部分长期应收款及委托贷款逾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称未能获取公司计提减值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等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合理。

  截至20181231日,金洲慈航黄金类存货账面余额37.36亿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存货实施了抽盘、函证及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并对资产负债表日至盘点日期间存货的采购与发出情况实施了检查及访谈。由于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称无法判断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账面记录与实际数量及金额是否一致。

  截至20181231日,金洲慈航及控股子公司丰汇租赁等对北京瑞丰联合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委托贷款金额24.35亿元、其他应收款余额1.48亿元,未按照委托贷款合同计提利息或未收取利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识别该等单位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也无法判断这些款项的最终流向与实际用途和可收回性。此外,公司向该所提供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清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相应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判断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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