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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频频转让煤企 行业兼并重组提速

于蒙蒙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北京产权交易所获悉,8月2日国电永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电永寿煤业”)55%股权及7.99亿元债权开始转让,转让底价为6.4亿元,其中55%的股权挂牌价格仅为1元。该项目去年底已经转让过一次,当时的转让底价为7.99亿元,此次转让价格相当于打了七五折。不仅如此,今年以来,国家能源集团已经多次转让煤炭公司,其背后正是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逐步深入,行业兼并重组开始提速。

  转让底价低于债权

  国电永寿煤业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旗下的公司,其控股股东为国电陕西电力公司,而后者则是国家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其在陕开展业务的重要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而成。

  此次国电永寿煤业挂牌转让的标的,由债权和股权两部分构成。其中,国电永寿煤业累计向国电陕西电力公司借款约7.95亿元,应付利息约401.64万元,本息合计7.99亿元,高于6.4亿元挂牌价格。而国电永寿煤业55%的股权,挂牌价格仅为1元。

  国电永寿煤业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主营业务是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信息显示,2017年初至今年5月31日,国电永寿煤业的营业收入为0元,其净利润由-2.53亿元减亏至-2.76元。该公司的财务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5月31日,其总资产为6.07亿元,负债则由8.16亿元扩大到8.87亿元。国电永寿煤业已经资不抵债。国电陕西电力公司持股55%,陕西正道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原有股东不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值得一提的是,国电永寿煤业还有诸多信息需要知悉。该企业的碾子沟煤矿采矿权,涉及永寿县翠屏山自然保护区(市级)。该煤矿已全面停止工程建设及勘查活动。同时,碾子沟煤矿部分矿区存在涉及彬县太峪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风险。但截至目前,标的企业尚未接收到设立该水源地的相关告知公文。该公司提醒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彬县太峪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相关规划,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风险由其自行承担。上述信息的来源是,《陕西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有序退出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8】39号),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有关通知等。

  此外,碾子沟煤矿采矿权应缴纳资源价款1.40亿元,分9期缴纳。该公司已缴纳采矿权价款约1亿元,剩余4000万元未缴纳。碾子沟煤矿采矿权证有效期至2017年9月18日,目前已过期。本项目涉及职工安置,《国电永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已放置交易所备查。国电永寿煤业于2019年5月15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票据追索权纠纷的传票,标的企业国电永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被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2019年7月29日15时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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