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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谁买单 华昌达陷两亿元债务罗生门

段芳媛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印章是否为伪造

  针对华昌达的说法,武汉国创公司7月13日发布声明称华昌达的公告内容严重歪曲事实。

  武汉国创公司指出,2亿元是颜华代表华昌达向武汉国创公司的借款。2亿元的借款资金是华昌达公司账户收取的,同时华昌达在收到2亿元借款后并未提出异议,未向武汉国创公司进行查询。华昌达现任董事长兼法人代表认可颜华负责华昌达的对外融资事项。借款发生时,颜华为华昌达大股东兼实控人,借款合同是以华昌达公司名义签的。同时,颜华持有公司公章,并在华昌达公司某一关联公司处加盖了公司公章。

  同时,武汉国创公司对华昌达公告中提出的合同加盖的公章经鉴定为假公章表示不认同。武汉国创公司表示,虽涉案合同上的印章印文与鉴定样本上的印章印文不一

  致,但并非华昌达所称的“伪造”。

  (2019)鄂民终687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也不认同公章是“伪造”一说。法院认为:“鉴定机构虽认定上述合同上所加盖的印章与华昌达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印章并不一致,但该鉴定机构还特别说明即便是两枚备案印章印模之间也存在明显差异,并非同一印章所盖。鉴于华昌达公司所使用公章并不具有唯一性,存在同时使用多枚印章的情形,故不能仅凭与备案公章不符即认定《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上所加盖华昌达公司公章系伪造”。

  基于此,武汉国创公司认为,华昌达7月12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已构成对公司的严重侵权和恶意诽谤,其将保留向华昌达及其法定代表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针对华昌达收到2亿元借款后没有提出疑议一事,华昌达提供的书面回复显示,颜华作为华昌达的股东,长期以来和华昌达公司有关联债权债务,即股东对公司有借款行为,且在相关年报中有相关披露。2016年,武汉国创公司将2亿元转入公司账户,之后公司分五笔全部转入颜华的个人账户。得知被起诉后,公司曾向颜华了解情况。据颜华说,考虑到其个人名义直接融资较为困难,在与武汉国创公司的交流中,其假借公司名义与武汉国创公司签订了相关借款合同;公司入账环节,其又将该借款安排成股东个人对公司的借款,并委托由武汉国创公司向华昌达代付,从而造成了武汉国创公司方面认为是华昌达的借款,而华昌达方面则认为是颜华个人委托武汉国创公司向华昌达代付的短期过桥借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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