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创业子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被罚3893万元 或存破产清算可能
中证网讯(记者 何昱璞)西部创业(000557)7月4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古物流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追缴大古物流少缴增值税6063.9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4.48万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外,拟处3893.04万元罚款。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认定:2016 年 6 月,大古物流经人介绍认识朱亚宾、王保玉、 王彪三人,并由此三人充当中间人进行煤炭贸易。上游销货 方及下游购货方以委托授权书形式委托朱亚宾、王保玉与大古物流开展煤炭贸易及货款结算。经查,2016年7-12月期间,大古物流通过朱亚宾、王保玉、王彪三人共取得北京嘉世辉煌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美隆康元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京升泰洋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宝显隆丰商贸有限公司等38 家企业开具的品名为“煤”的 3818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 3.78亿元,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6430.20万元。大古物流已于2017年 1 月自行申报转出其中 218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366.26万元。
经证实,大古物流接受并抵扣的38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由北京美隆康元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 450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北京京升泰洋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3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北京嘉世辉煌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19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9639.33万元、税额1638.69万元。2016年7-12月期间,大古物流向北京世纪汉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大连长源煤炭有限公司等20家下游企业开具了品名为“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9 份,金额3.81亿元,销项税额6477.40亿元。
经检查核实,在上述业务中大古物流不实际掌控煤炭的采购、销售及货物交割,不能提供煤炭购销业务真实发生的 运输记录及相关证据资料,支付的货款最终回流到王春光个人账户。大古物流取得的36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应转出进项税额6063.93万元。经计算,应追缴大古物流增值税合计6063.93万元。
公司表示,《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稽查局对大古物流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接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情况做出的判断,需要经过陈述、申辩和听证等程序后方可做出最终决定。若税务部门认定大古物流涉税事项成立并做出处罚决定,大古物流需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因大古物流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该事项的会计处理将对大古物流和公司2019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涉及舞弊情形的,将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按照《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大古物流可能补缴的税金及罚款合计约为1.03亿元(不含滞纳金)。
大古物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审计,大古物流 2018年末的资产总计为3172.16 万元,负债合计为1795.28 万元,净资产为1376.88万元。
西部创业表示,如处理结果导致大古物流资不抵债或支付不能时,可能导致大古物流破产清算。大古物流将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将以出资额为限对大古物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