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春香)泰永长征(002927)4月19日午间公告,近日收到证监会贵州监管局警示函,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未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警示函称,2018年11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公司转让重庆源通65%股权的议案并将审议情况通知公司。对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在2018年12月20日才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存在不及时的情况。
2018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874.9万元未用于招股说明书所列项目用途。一是将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519万元用于支付日常市场销售费用;二是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347万元用于日常经营管理、生产等费用;三是将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8.9万元用于日常经营管理费用。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第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