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杨洁)秋林集团(600891)涉5亿元债务连带责任被起诉一事引发上交所第一时间关注。
2月28日晚,公司先是发布了一则涉及诉讼的公告,秋林集团曾为滨奥航空一笔5亿元的信托贷款出具《担保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该笔款项逾期未还,公司作为第四被告人被渤海信托起诉。目前,公司及其他被告已经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存款5.05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不过秋林集团表示,经认真核查公司印章使用登记,未发现有公司曾在此《担保函》加盖公章的记录。另外,公司也未曾在过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决策过此《担保函》中所述事项。因此,秋林集团表示,已在收到该应诉通知书后已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公司将积极应诉。
秋林集团该公告发布后,很快收到上交所问询函。问询函表示,要求公司进一步核实有关《担保函》中公司公章的真实性,是否包括公司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其他授权代表的签名,并自查是否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公章管理是否存在漏洞。
此外,问询函要求公司进一步核实滨奥航空的资信情况以及对上述5.05亿元债务的偿还能力;对渤海信托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拟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并评估上述债务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秋林集团正值“多事之秋”。2月13日晚,秋林集团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被天津公安机关冻结。2月15日晚,公司再度发布公告称,公司无法与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取得联系。
就此,2月18日上交所对该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工作函指出,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平贵杰、控股股东嘉颐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明确说明:嘉颐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取得资金的具体用途;嘉颐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安机关冻结的具体原因;实际控制人平贵杰在获知股份被冻结后所采取的具体核实和风险应对措施;结合前期媒体质疑副董事长李建新系公司真正实际控制人的情况,明确说明平贵杰与李建新、李亚之间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或其他协议安排。截至目前,秋林集团尚未回复交易所工作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