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作者:
2019-01-22 20:57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APP讯(实习记者 傅苏颖)1月22日晚间,东方金钰(600086)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披露,此前为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通过其指定下属企业以现金方式购买三项资产,包括瑞丽姐告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瑞丽金星翡翠珠宝交易市场、云南泰丽宫珠宝交易市场。
公司称,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积极与交易各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公司称,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原因是近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根据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认定的事实,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因此,公司现阶段情况不具备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条件。
截至1月22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论性意见,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
另一方面原因是公司近期面临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公司称,由于近期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已有数笔债务出现违约,现阶段无法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同时,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部分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解除查封与完成资产交割所需时间周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协商办理抵押或冻结的解除以利于资产交割。
公司称,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充分调查论证后,公司现阶段无法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承诺,公司将在此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从即日起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表示,鉴于重大资产重组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公司尚未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现有的业务板块上精耕细作、稳步发展,在继续发挥自身核心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